8月1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二十三场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丁小平介绍,11日南京新增的一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为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ICU病房一名护士,他呼吁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的同时加强自我保护。 No.1 疑似发生职业暴露 丁小平说,8月11日,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ICU病房一名护士在例行核酸检测中结果阳性。医院立即启动封控措施,排查密接,对相关环境实施终末消毒,目前已排查到的密接和相关场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初步调查,该护士从7月29日起开始驻守医院严格遵守了“两点一线”的驻地管理规定。“目前怀疑是在护理患者的过程中,发生了职业暴露。”丁小平解释,职业暴露具体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到了传染病的病原。 “从目前看,我们这位护士可能在冒着职业暴露的风险、抢救危重病人的过程中发生了感染,在此,我们再次强调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丁小平呼吁。 No.2 发生职业暴露要如何处置? 在今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呼吸道职业暴露时,应即刻采取措施保护呼吸道(用规范实施手卫生后的手捂住口罩或紧急外加一层口罩等),按规定流程撤离污染区。 2.紧急通过脱卸区,按照规范要求脱卸防护用品。 3.根据情况可用清水、0.1%过氧化氢溶液、碘伏等清洁消毒口腔或/和鼻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后离开。 4.及时报告当事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和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 5.医疗机构应尽快组织专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包括确认是否需要隔离医学观察、预防用药、心理疏导等。 6.高风险暴露者按密接人员管理,隔离医学观察14天。 7.及时填写新冠肺炎医护人员职业暴露记录表,尤其是暴露原因,认真总结分析,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此外,医院感染(院内感染)定义中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属于院内感染,南京市的该名护士感染,亦属于医院感染。 近日,国家卫健委多次强调严防院内感染,要进一步强化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各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务必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