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防疫中起关键作用,奖励2万元
近日,福建漳州台商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授予角美镇洪岱村卫生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诊所,并奖励人民币2万元,表扬其发挥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为第一时间发现、快速处置阳性感染者,斩断疫情传播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做出的积极贡献。
据悉,2022年10月25日,漳州台商区在市外入区人员“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核酸检测中发现确诊病例(轻型)1例。该确诊病例于10月25日下午到达洪岱村488号村卫生所,医生王阳辉第一时间对其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要求扫场所码,同时进行流行病学史问询。
得知近期有福州市旅居史后,王阳辉立即督促跟踪其到漳州市第五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就诊,为早发现核酸初筛阳性感染者起到了关键作用。
乡村医生及时上报,各地奖励标准一览 事实上,乡村医生在防疫中的作用不容小觑,以往也有一些乡村医生曾发现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密接等而及时上报,从而为疫情防控争取时间的案例。 如今年5月,河南省开封市的乡村医生赵中华、林相丽夫妇就因为及时发现新冠病例,为疫情防控争取了时间,被奖励1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对及时发现新冠线索者,提供了金额不等的奖励。同时,一些地区即使上报患者核酸检测为阴性,也会给予乡村医生一定补助。详情如下: 辽宁阜新:由6万提高到10万元 辽宁省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曾通知,凡基层医疗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可疑病例,并按要求上报转诊,最终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每例奖励由原定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山东滕州:最高奖励10万元 山东滕州明确:凡医疗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可疑病例,并按要求上报、转诊,最终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首诊首例奖励10万元。 2021年8月3日,山东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首次为新冠肺炎疫情线索举报人颁发放奖励10万元。 浙江义乌:最高奖励10万元 浙江省义乌市建立了举报和转诊奖励制度,用以奖优罚劣。对及时转诊,后在上级医院确诊的,经查实后,给予转诊的医疗机构10万元/次的奖励。 同时,对举报擅自接诊发热患者的,经查实后,市卫生健康局给予举报人500元/次的奖励。 浙江台州:最高奖励5万元 鼓励零售药店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对主动报告、对防疫工作作出贡献的药店,按照2021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9号)》标准给予最高50000元的奖励。 河南周口:最高奖励1万元 河南省周口市要求,由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报告或者转诊的发热病人,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给予该村卫生室或者个体诊所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 对发热病人管理规范、组织有序、及时报告并转诊,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患者,给予该村卫生室或者个体诊所人民币20元/次的奖励。 安徽淮北:发现感染病例奖5000元/人 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药店发现报告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实施奖励的通知》。 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药店发现报告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实施奖励,对首诊(首次)发现可疑患者报告后,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每例奖励该机构5000元。 对待发热患者,基层医生到底该如何处置? 当前,全国疫情依然严峻,感染者被发现前,往往会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给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带来不小的压力。 早发现,早报告,早转诊,以实现早隔离、早治疗,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实现“哨点”功能。在日常接诊中,基层医生应该: 1、落实预检分诊制 凡是前来就诊的患者,无论是否发热等,均不得将其“拒之门外、一推了之”,必须一律实施预检、分诊,对于预检发现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截留、治疗上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2、强化首诊负责制 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问诊和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及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机构)报告,按照转诊流程使用专用车辆将患者转诊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治疗,期间全程实施闭环管理。 总的来说,对基层医生接诊就是:发现患者有症状,做好信息登记,及时向上报告,引导、转诊至发热门诊。这样有利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造成疫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