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人社部及国家卫健委共同下发《关于完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社(2023)4号),要给这两个月以来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发放补贴,统计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31日。
通知明确了发放补贴的人群范围:对直接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救治的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病房、感染科病房、重症病房内的相关医护人员,120急救人员,以及血站一线采血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对在重症病房内工作的医护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 1.5倍计算);对其他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救治的相关医务人员,每人每天补助 200 元。
这本该是一件皆大欢喜,令医护人员兴高采烈的事情,但随后发生的故事却频频令医护人员感到心塞。 就在通告下发的同时,很多医院明确告知:想要拿到补助,必须证明自己参加过防疫,包括自己接触并救治阳性病人的天数、考勤表、患者就诊时的核酸或抗原阳性证明、病案首页、就诊明细。 另外,让人感到极度不舒服的是,医院规定上了一天班并不等于和阳性病人的接触时长,只能算半天,比如一个月30天,上了22天接诊阳性病人的班,但只能算11天。 这些补助细则一发出来,立刻引爆了医护人员的愤怒,他们纷纷在互联网平台表达自己的不满和疑惑:“什么?还得证明我自己参加过防疫?怎么证明?难道看不见我从天明忙到天黑吗?放开之后不做核酸了,患者只要发热就来门诊看病,哪里会有什么核酸阳性证明,没有核酸阳性证明难道就不能判定我接诊过阳性病人吗?” 此外,还有医护反映,只有个别临床科室纳入统计,给予补助,医技科室没有,与接诊阳性病人不密切的科室没有,医院门口采集核酸和扫码人员更不会发放。 疫情之后,论功行赏,给医务人员发点抗疫补助,这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更是一种精神激励和职业认可,代表的意义重大。 现在,为了精准发放这点补助,就把全国的医护人员搞得又心寒又心累,合着他们啥事不干,就忙着找佐证?就为了证明自己曾经接触过阳性患者? 即使那些有资料可以证明自己参与过防疫的医护人员,鉴于防疫佐证的要求太复杂、太苛刻,一些人表示:已经放弃补助了,没必要为了千儿八百的就把自己搞得身心疲惫,不值得。 疫情严重的时候,大家可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分彼此的。任何规则都不能大于人性,如果规则大于人性,那一定是规则还有不够完美的地方,需要优化。 任何措施,只要一违背人性、抵触人性,它就失去了先天的合理性,很难得到人心,在落实的过程中,也势必会出现和人的各种摩擦,这种摩擦不仅仅只是一时的寒风凛冽,也可能埋在今后的工作、感情和情绪中,长久难以弥散。 最后,对于发补助需要佐证这件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