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护士不容易。每天面对各类病案病例、药品耗材,以及值不完的夜班,处理不完的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护士,需要高度专注、极度细致,也需要很强的责任心、爱心、同理心,能发现和感知患者的需要。
可是,这些并不够。新的时代背景,对护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广度上,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较大压力,护理工作需要覆盖全生命周期,针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发展延续性护理。深度上,需要持续推进优质护理,继续推进责任制整体护理,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诊治伤病的同时,满足患者在康复、心理、社会等方面的需求。
此外,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护理专业也需要更为重视患者的管理和病情预见性。
专家指出,专科护士能在改善患者结局中产生重要影响,在医院内应创新岗位管理以发展专科护理;而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伴随大众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专科护士的培养成为行业必然。
护理的专科化发展已经成为多国临床护理实践发展的策略和方向。广东省护理学会理事长成守珍曾表示。
当前,我们正处于护理发展的历史性政策机遇期,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广泛借鉴国际上针对专科护士较为成熟的发展经验、培养计划,健全完善适应我国国情的专科护士培养系统顶层设计。山东省护理学会理事长许翠萍说。
随着近些年护理门诊在我国的兴起和发展,伤口造口、静脉诊疗、糖尿病等专科护士队伍的也正在进一步发展壮大。近年来,中国的专科护理人才培养也在提速。《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结合群众护理需求和护理学科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儿科、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
深圳无疑是专科护士人才体系建设的先行者和探索者。
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指出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会推广到全国更多省市吗?
2022年6月,深圳市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多项政策全国首创。《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系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法规,5 年后的那次修订被形容为 2.0 版,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这短短9个字,掀起的「巨浪」让深圳市近5万的执业护士有了更多期待,自主权提升将更加高效......但围绕护士处方权范围与权责却是争议不断,有业内专家表示,「处方权之争」并不是表面上的谁签字、谁负责,更是牵扯到分流、医保报销、患者信任等等问题。
处方权从医师开放到专科护士,在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名誉主委郑雪倩看来,国家立法推行分级诊疗,各地落实患者的分流,分流到社区,没有那么多医师的情况下该怎么办?深圳的这种尝试性改革,是创新的探索,但并不意味着全国都要按照他的方式方法做,《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适用的范围仅仅限制在深圳特区。
郑雪倩曾表示,目前我国医师资源有限,与百姓的医疗需求量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条例中赋予专科护士可以开具部分检查、治疗、外用药的处方,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在社区和专科服务领域内的作用,也是以问题为导向来缓解医疗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的现状。
郑雪倩曾经参观过英国的社区医院,它的护士是可以开处方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解决医院在医师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更好的满足百姓需求。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对专科护士的开处方是有明确权限的规定,主要是指部分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用处方三类。
据郑雪倩分析,依据《条例》,护士可以对社区专科护理患者的实际需求判断后开具检查申请单,不必为做检查专门找医师开单,可以节省医师资源,方便患者提高患者就诊效率;但可以开什么检查和治疗申请单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需要把边界划定清楚,不能无限制范围的操作。
在郑雪倩看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对范围掌握还是比较科学慎重;不涉及内服药,仅可以开外用药,外用药本身伤害小,患者在药店都可以购买,放开护士开处方,更加方便满足患者需求,也是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一种体现。
郑雪倩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关注的是护士与医师之间的交流沟通关系,护士在开具检查单和处方时,应向医师进行咨询,一旦观点与医师不一致时,应该遵循医师意见。
我国《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才有处方权。处方权不仅仅是开药方,它体现的诊疗中医师的诊断治疗处置权利。在诊疗工作中医师和护士职能不同,护士是辅助和配合医师完成诊治工作,护士应当在医师指导下部分行使开方权利,实践中还是要注意区分医师和护士的专业职责。
同时,还需要明确的是监督考核,制度出台后要有监督和自我约束,这样才能保障医疗行为更加有序和规范的开展。于是,「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施行9个月后,《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
开展护士岗位职称聘用时
同等条件下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优先考虑
《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申请成为专科护理培训基地应当同时具备六个条件:
(一)三级甲等医院;
(二)建立专科护士培训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给予培训基地建设人财物等方面支持;
(三)培训基地依托科室的专科护理队伍专业技术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3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60%以上;
(四)培训基地依托科室近三年连续承担护士进修培训工作,且每年新接收进修培训护士不少于5人,能够提供专业、规范的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培训;
(五)培训基地依托科室近三年内承担过与本专科护理领域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护理继续教育项目,并积极开展临床护理研究或者参加学术会议;
(六)有可提供用于专科护士培训授课和实践练习的场地、器械、模型、图书馆资源以及其他培训所必须的教学设施等。
专科护理培训基地遴选流程包括六步:
(一)遴选通知。市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培训需求,每年发布培训基地遴选通知并组织申报。
(二)单位申报。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各专科护理专业特色特长和护理师资情况进行申报。
(三)组织初审。市卫生健康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四)现场评估。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由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专科护理队伍结构、教学设施等进行现场评估。
(五)组织答辩。现场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参加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的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培训基地依托科室的专科护理内容与特色、教学资源与能力、继续教育项目等综合情况。
(六)确定名单。市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现场评估、答辩等情况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深圳市培训基地名单。
《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护士,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培训基地申请专科护士培训:
(一)具有本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
(二)具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以及两年以上相关专科岗位工作经历;
(三)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专科护士培训分为理论课程和临床实践,每期培训在6个月内完成。培训总时长不少于1000学时,其中理论课时、临床实践课时均不少于300学时。各专科培训具体学时要求由市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专科特点确定。
参加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并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可以取得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专科护士证书。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终期考核:
(一)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开展,考核内容为培训大纲规定的临床实践各项任务。过程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可以参加终期考核。
(二)终期考核由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答辩。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可以参加答辩;首次答辩不通过的,可以参加下一年答辩。
《办法》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护士,参加下列深圳市外机构组织的连续3个月以上专科护士培训,经深圳市培训基地按照我市专科护士培训大纲补充培训相应课程和完成相应学时后,可以申请终期考核。终期考核合格的,可以取得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专科护士证书。
(一)省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
(二)省级以上护理学会或护士协会;
(三)《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学科门类竞争力排行榜医学类前20名高校(参加培训年份);
(四)复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的医疗机构(参加培训年份)。
在执业规范方面,《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临床专科护理发展需要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开设专科护理门诊,为专科护士提供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护理病例讨论、临床带教、护理门诊等工作平台。
医疗机构建立专科护士执业授权制度,按照规定授权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相关执业权限。
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
专科护士开展执业活动,应当要求患者提供患有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在医师既有诊断的基础上,结合护理评估,开具与本专科相关的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或者外用类药品,并客观、规范、完整书写病历。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处方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对专科护士开具的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处方的审核和保存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点评制度,对专科护士开具的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处方定期开展点评工作,对不合理开单和用药情况及时予以干预。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存在三次以上不合理开单或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专科护士有提出明确惩罚机制:医疗机构应当暂停授权其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三个月至六个月;暂停授权期满,专科护士接受培训基地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疗机构可以恢复相应授权。
《办法》强调,医疗机构应当支持本机构护士参加专科护士培训,建立体现专科护士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开展护士岗位职称聘用时,同一专科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予以优先考虑。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专科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对专科护士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包括开展专科护理个案,参与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护理病例讨论,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临床带教,继续教育,医德医风考评等内容。
医疗机构应当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专科护士薪酬待遇、层级或者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考量因素。